本报1月9日讯(记者黄敏)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海南省 “异地高考”实施方案已经过省政府办公厅批转,9日正式向社会公布。根据方案,满足6年学籍、6年居住、6年社保的,可不限报。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将“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写到十八大报告中,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外省籍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异地高考”的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和省考试局等部门,开展了“异地高考”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通过召开不同群体座谈会、抽样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从我省基础教育水平和基础教育资源可承载能力的实际出发,研制了《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制定了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异地高考”的准入条件。
我省出台的《实施方案》先进行试行,今后将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我省的试行情况,再出台正式的方案,方案的试行时间定在2014年1月1日。
与此同时,《海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暂行规定》也于9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从2013年开始实施,以后视实施情况或将再行修订。 (更多报道见2A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