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
出来了!我猛一手插下去,截断鼠兔退路,鼠兔蹦起来一尺多高,他一落地立刻闪向另一个洞口,哪知道那个洞口被我给堵了,没等鼠兔再逃,我已追到洞前,一脚踩下去,大喊:“格林!快来!”我伸手压住洞口,挪开脚来,拨开乱草,吓昏了的鼠兔就卡在草茎和封洞的泥巴之间,活的!我两个指头拈住鼠兔后脖子把他拎起来,从头到脚有一条鲫鱼那么大,虽然不是我看上的那只肥家伙,但还是把我乐坏了,这可是徒手抓的呀!
格林更兴奋,跑过来围着我崇拜地打转,飞身一口就把胜利果实抢了去!这下格林开胃了,还缠着要,搜身似的把我闻了个遍。我把他赶开,英雄般向遍地鼠洞一指:“自己去。”
格林是何其聪明的家伙,刚才观察了半天早领悟了其中奥妙,也学着我的样子探察起洞口来。他有着先天灵敏的鼻子,不需要像我那样观察半天来猜测确定,只需要闻闻就知道哪几个洞口是一家子的味儿。很快,格林刨土堵了五个洞,然后回到最大的一个洞口去,站在洞口斜上方蹲点。
我点上一支蚊烟,静观格林的表现,五分钟,十分钟……他还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守着。这时,我才偶然注意到蚊烟飘动的方向,这狡猾的家伙竟然是选择逆风埋伏,他站在洞口斜上方,气息恰恰飘在身后,看来竟是我幼稚了,我选择的位置看似隐蔽,我的气息却正好飘向洞口,难怪我捉到的只是个没经验的幼鼠兔,侥幸啊。
格林开始有动作了,他悄无声息地抬起了一只前爪,身子像定在那里一样,低垂着脑袋轻轻地偏来侧去,耳朵像雷达一样收集着来自地下的声音,我伸长脖子,地面上看不见什么动静,显然格林优先获取了地底的信息,捕猎中他的耳朵比我占绝对的优势。格林的动作更加轻微了,因为鼠兔也有着灵敏的听觉和嗅觉,格林全神贯注,这是一场耐心和计谋的PK。
鼠兔露头了,格林迅速一脚踩塌了鼠兔身后薄薄的洞顶土层,瞬间退无可退的鼠兔夺路往其他洞口冲,远远看见不能进洞,立刻急转左突右闪地逃命,灵敏至极。格林紧随其后,几个转弯都没扑到,眼看鼠兔就要逃进远处另外一个洞了,格林爪子一扫,向鼠兔逃窜的右方扫起一拨泥土和乱草,自己却往左边跑去,鼠兔被泥草一惊,也看不清是啥,本能地转向而逃,正好逃进格林的大嘴里。在鼠兔绝望的叽叽叫声中,战斗结束了。格林叼着兀自在他嘴底下晃荡的鼠兔,这是个大家伙,应该有七八两重,格林抬起头来看我,得意极了。
我兴奋得手舞足蹈,见人就夸:“我的格林抓到鼠兔了!”看着格林吃自己猎获的肉食,那种快慰就像自己的孩子考上了重点线!虽然我教的跟狼妈妈不一样,但只要行得通,吃到嘴才是硬道理!关键在于这胜利的滋味会更大地鼓舞格林的猎食欲望。青出于蓝的家伙,他是天生的猎手!
自从抓到第一只鼠兔,格林就上瘾了,有时候一天能抓五六只,把自己喂得饱饱的,吃不完的就带回自家獒场刨个坑埋起来。老阿姐后场子里“四世同堂”的鼠兔们大祸临头,短短四天时间,被格林吃的吃,吓的吓,余党连夜搬家,第五天就再也寻不到鼠兔的踪迹了。老阿姐乐坏了,格林却“失业”了,他巡视着冷冷清清的草场东游西荡,搜查“漏网之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