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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8日讯(记者陈敬儒)今天,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决定从2013年3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专项稽核检查,遏制和纠正少报、瞒报、不及时申报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等问题,确保缴费基数核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这次稽核检查对象为:已参加我省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按政策规定应当参加我省社会保险但仍未参保的单位。主要稽核职工人数和参保缴费人数情况;职工工资和申报缴费基数情况;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登记以及参加险种是否符合规定的情况。
以上两部门明确,稽核检查中,如发现用人单位确有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情况,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