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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问:文化企业有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也可享受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问: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有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纳税人问: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问: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什么规定?
答: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纳税人问: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有什么税收优惠?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的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