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泉镇的东线高速公路出口,有人把房子建到了路边,占用了高速路服务站的地,都没人管。”近日,龙泉镇一名村民实名向海口监督在线工作室进行举报。记者与市行评员经实地走访及向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后,发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本报记者 邓宇
高速路配套地竟盖起商铺
据举报的村民介绍,东线高速十字路立交东南角的这片地有16亩多,是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配套设施用地,本来是要建高速公路服务站,但现在有人在上面建起了民房和商铺。
记者与市行评员赶到了东线高速龙泉出口处看到,在距离高速路不足30米处就有人建起了私宅与铺面。这些铺面有的开起了杂货店,有的开起了五金商行,还有一些在空置出租。顺着这一排排已经形成了街巷的房屋一路向前,可以直达龙泉镇中心街。为了解这些土地是属于村民还是属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记者与市行评员询问了很多房主,一些人很谨慎地拒绝了采访。
常有人占用高速路配套地
在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室的吴副主任表示,有人占用高速路配套用地的情况很常见。据了解,东线高速龙泉出口处的高速配套用地本来是准备用来建设服务站,方便过往车辆加油和司机、旅客休息就餐之用。但因为这块土地被占用,所以一直没能建起来。
该公司原“土地处理遗留问题小组”(现已解散)的负责人田先生称,当地村民在这块高速公路配套用地上建房的事,公司早已知道,其实当初东线高速公路修建后,这片土地就被征用下来了,但服务站一直没能建起来。
对于高速公路配套用地被占用的现状,吴副主任表示,公司也在进行协调沟通,但目前还没有结果。他希望此问题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使得这个问题能够尽早及时地解决。
高速路两侧为建筑控制区
记者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我国的公路法以及各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都规定了房屋离公路的距离。公路两侧都有一个建筑控制区,从高速公路边沟(截水沟)外缘起算,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是30米,在这个范围以内是不能有修建房屋或永久性建筑、地面构筑物的。
龙泉镇国土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有规定在距离高速公路一定距离内不得建房。为此,该所已经多次向这些占用高速路配套设施用地的人下达过停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