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等联合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职场心理健康调研报告》显示,政府机构公务员的职场个人幸福感排名倒数第一,但基于单位、企业、社会评判的组织幸福感很高。公众对公务员“不幸福”表示不信,甚至称其“习惯性装蒜”。(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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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感觉何其相似,但幸福的内容各有不同。公务员追求的“幸福”偏向于更高的精神层次。因为,公务员的身份让他们有了组织归属感,且不需要个体为孩子教育、社会保障等生存层面的需求操心。如此一来他们就有了追求被尊重和自我实现的物质基础,但现实中的官场规则和日复一日的公文案牍让他们几乎无出头之日,必然感觉不幸福。
普通大众追求的“幸福”属于生存需求层次,每个人肩上都扛着好几座“大山”———房子、社保、医疗、养老、教育等。换言之,大部分人只想能够通过努力有尊严地活着,这是一种低层次的生存和安全感需求。“轻装”前进的公务员竟感觉“不幸福”,公众必会下意识认为他们“习惯性装蒜”,是现实版“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普通人和公务员追求的“幸福”差距,就是两个群体之间的现实距离。多元化的社会应有多元化的幸福,其前提条件是公平正义和机会均等。但现实中的“幸福”差距,却是人为制造的,是权力之手在分配社会资源时习惯性多吃多占。故此,公务员追求的“幸福”虽然更高级,却是建立在剥夺普通人基础上的,必会惴惴不安。
“幸福”是群体利益是否能够实现的最直观表达,如今普通人、公务员等均不认为自己“幸福”,说明大家认为各自权利不足以保障利益,这正是权力之手过分侵犯私人空间造成的恶果。此时,各个群体与其肤浅地追问“幸福是什么”、“幸福在哪里”,不如正大光明地去伸张权利,借助制度和法律的力量,从权力手中夺回“幸福”。俗话说“缺什么补什么”,群体“不幸福”是患了“权利短缺”的症状,只有补足权利每个人才能从内到外散发各自的幸福感。□赵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