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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8月7日电(记者陈延鹏)今天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罪犯陈茂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该院已于近日将罪犯陈茂和验明正身,执行枪决。
因家中房子分配等问题,陈茂和与其兄陈茂深发生矛盾,生报复之念。2012年3月20日6时,陈茂和驾车到三亚南新农场二十一队路口等候,尾随陈茂深行至三亚市仙逸园路段时,将陈茂深的摩托车撞倒,致陈茂深以及摩托车上陈茂深的女儿陈欣(殁年11岁)、陈嫒(殁年7岁)摔进路边排水沟里。陈茂和停下车,朝陈茂深、陈欣、陈嫒三人的颈部各砍一刀,致三人当场死亡。随后,陈茂和开车到陈茂深家,将陈茂深之妻吴海燕砍致重伤,并砍中吴海燕怀中的儿子陈磊(殁年1岁)头部,致陈磊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