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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8日讯(记者谈星余 特约记者刘佳)陵水岭门农场胡某专、杨某新等5名工人,将偷盗槟榔的卓某拉、王某宁两人活活打死。14日,海南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胡某专等五人无期徒刑至十年有期徒刑不等,并附带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6716元。
2012年7月27日,卓某拉、王某宁到陵水岭门农场老罗岭山上偷槟榔,被岭门农场红卫队的村民抓获。胡某专、符某全、杨某新、吉某锋、杨某平等村民闻讯赶到,持木棍对卓某拉、王某宁连续殴打。
符某全害怕打出人命,便打电话到岭门派出所报警,并下山接应派出所人员。胡某专、杨某新、吉某锋、杨某平等人随后将卓某拉、王某宁二人押下山。途中,卓某拉、王某宁再次遭到其他村民的殴打,公安民警赶到后当即进行制止。卓某拉、王某宁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