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日讯(记者王玲 通讯员林玥)3日,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周经发同志先进事迹的紧急通知》,号召全省检察机关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学习周经发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要把学习周经发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面镜子,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生动教材,对照周经发同志的先进事迹,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照一照,量一量,找差距,促整改,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海南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陈未表示,周经发扎实亲民、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是所有检察干警学习的榜样,周经发深入基层、解决了民众的切身问题、维护了公平正义,使民众认可了司法权威,他对百姓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所有检察干警学习。
“周经发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践行了为民清廉的核心价值观,是所有检察官学习的榜样。我院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立即召开讨论会、谈体会,将周经发的先进事迹作为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动力。”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虎说。
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副处长张用文告诉记者,周经发是我省检察机关的先进典型,他一心为民、情系百姓、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为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他们将以学习周经发的先进事迹为契机,注意培养、发现检察队伍里的先进典型。
文昌市干警康贤表示,“最好的榜样就在身边”,身边的典型可亲可敬,事迹感人至深。以后工作中,一定以周经发同志为榜样,从其身上吸取正能量,将其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