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今日过堂领刑
本报讯 9月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公告称,该院定于9月5日9点30分在3号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2013年8月30日上午,“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一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进行。杨达才被诉受贿25万元,504万元存款来源不明。
公诉方称,杨达才家庭财产达1177余万元,其中611余万能够说清来源,504余万元无法证明来源。调查证据显示,杨达才在担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为一家公司从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申报甲级资质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分三次收受贿赂25万元。检方对杨达才按照受贿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经查明,杨家历年的收入中主要可分为薪金、投资与礼金等。其中杨家4个成员历年工资收入为197余万元、婚丧嫁娶的礼金收入为65万元;杨家拥有房产4套,两套住房位于西安市与汉中市,杨达才支付104余万元房款;另外1套住房为儿子结婚时,亲家送给女儿的婚房;1套住房为杨达才妻子的侄子高某所有,因孙子落户而转到杨达才妻子名下,但未支付房款。其他还有奖金、住房公积金、部分投资餐饮、农家乐的营业收入等。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