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7日讯(记者光明)省商务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我省鲜活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力争经过5—10年的发展,在我省打造8个大型区域综合性批发市场,18个中小综合性批发市场、4个畜禽批发市场、7个水海产品批发市场,市场控制在37个以内。其中海口鲜活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十二五”控制在9个内。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有面向岛内供应的大中型批发市场12 家。《意见》认为,我省面向岛内消费的鲜活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发育仍处在初级阶段。市场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市县二级批发分销市场和专业性市场建设滞后,市场发展不平衡;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还没有一家采用电子交易结算模式批发市场。
由于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具有公益性质,《意见》建议建立公益性批发市场与土地供应的联动机制。对于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用地,适度减免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各方面的税收。鼓励各市县政府以土地作价入股,土地租赁等形式支持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