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7日讯(记者光明)环境保护部今天公布了今年8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结果显示,空气质量海口再次蝉联第一。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近期海口高排放汽车将实施第二阶段区域限行。
环境保护部今天公布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结果显示,与7月相比,空气质量最差城市前10位分别是邢台、唐山、石家庄、济南、邯郸、天津、衡水、西安、保定和廊坊。空气质量最好城市前10位是海口、银川、福州、舟山、丽水、珠海、哈尔滨、贵阳、昆明和拉萨。
从2013年起,我市正式按照2012年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原有基础上,开展了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等3项新指标的监测,并对外发布实时监测数值。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8个月在全国74个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中名列第一,一级天数为31天,其中PM2.5一级天数也为31天。
据介绍,海口近期还计划实施高排放汽车第二阶段区域限行,限制通行车辆为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无环保标志汽车。限制通行区域包括解放路全段,新华路、文明西路、博爱路和中山路围合的区域(含以上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