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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购物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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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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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购物路在何方
  ▲免税店成为海南旅游的一大亮点。 本报记者 光明 摄   椰雕产品是海南主要旅游商品之一。 本报记者 陈元才 摄

  去年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正式实施,100多天来,我省旅游商品市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旅游定点购物企业35%停业,35%裁员、营业时间调整,40%转型。然而,在“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中,“购”一环不可或缺,旅游购物本身就是旅游经济中最具发展潜力的增长点,在《旅游法》构建的“阳光消费”大背景下,海南旅游购物要挖掘其中的潜力,道路曲折而漫长。

  □本报记者 祝勇 实习生 卢雅楠 唐琴

  购物回扣———一场旅游“豪赌”

  在《旅游法》实施之前,一些旅游胜地的旅游行程中,往往带有不少自费项目和购物点。以“零负团费”的噱头招徕游客,再通过自费项目及购物店的高回扣来“填坑”,成为业界的“潜规则”。

  “负团费”负到什么程度?一份数据显示,曾经一家旅行社招揽一个东北游客,不仅不收组团费,还要倒贴2000多元,这么巨大的“坑”,需要导游在旅游行程中带游客拼命进购物店以及参加自费项目才能“填满”。

  在那个时代,强迫游客进购物点购物赚取回扣、人头费,是旅行社、导游赖以生存的一种模式,同时也是大部分旅游商品销售的重要渠道。莫名其妙地被带入商场,然后被忽悠购买假冒、残次的旅游纪念品,则是游客诟病最多的旅游方式。

  据一名导游透露,在“零负团费”的年代,导游从旅游购物店拿到的回扣从30%到70%不等,最高会达九成。许多导游从业多年,从来没有拿过一分钱工资,收入只能靠带团拿回扣。他坦言:“那时我们每带一个团,相当于是在赌博,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团能挣多少钱,一个得看运气,一个得看导游带团的技巧。”

  拿取回扣的不仅仅是导游和旅游公司,不少出租车司机都有各种旅游购物店的会员卡。有了这些会员卡,就能拿到更高的回扣。

  低劣充斥———劣币驱逐良币怪象

  旅游商品的层次不高,甚至是低劣商品充斥市场,是不少地方旅游商品行业的一大顽症,畸形的行业生态环境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海南旅游商品涵盖手工艺品、土特产、旅游服装、旅游有声读物等,其中珍珠、岛服、土特产、椰子制品是主要旅游商品。然而,海南旅游商品很难勾起游客的消费欲望,成为旅游业的软肋。

  旅游业发达国家,旅游商品收入往往占到旅游总收入的40%至60%,而海南省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长期徘徊在10%-20%。“这主要是因为海南旅游商品及销售机制不理想,质量和信誉有待提高,达不到游客的预期,造成游客‘有钱没地方花’的怪象。”海南省旅游商品企业协会会长余从武说。

  市场调查显示,俄罗斯、日本等国的游客在海南旅游的预计花费约为2.4万元-3万元人民币,而事实上,这些海外游客大部分在海南旅游的实际支出却只有2万元人民币左右,很多游客预留的资金却因为旅游商品不理想而未花费。

  多年来,海南的旅游商品行业始终属于技术含量很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市场进入门槛低。大多数都是一些小作坊式的生产厂家,规模弱小,分布散乱,资本集中度低,各自为战,行业自律机制很难建立,很大程度上处于一种无序而混乱的竞争状态。海南缺乏有全国知名度的龙头企业,难以形成富有核心竞争力的海南旅游商品行业的整体品牌形象。

  为此,《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推进海南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到2020年,旅游购物消费占旅游消费的比重达到40%,旅游购物消费对零售业的贡献率达到50%”。

  《旅游法》第九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这意味着,在旅游行程中,强制购物行为被明令禁止。海南传统的购物点,如珍珠、竹炭、水晶、特产商场等,一时间门可罗雀、生意冷清。

  《旅游法》实施带来的众多变化,使省内众多旅游商品企业措手不及。“海南旅游商品缺乏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此前,不少企业以给旅行社回扣的方式吸引客流。《旅游法》提到的‘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被旅行社和导游误读,完全舍弃了旅游购物。”余从武说。

  根据海南省旅游商品企业协会调查,全省旅游定点购物企业协会登记在册的企业中,35%停业,35%裁员、营业时间调整,40%转型。旅游商品研发、生产企业也是举步维艰。调查显示,文昌椰雕产业目前已经完全停业的企业占70%以上,保留性不定期生产企业占10%,产品转型性企业(主要为省外粗加工)占20%。屯昌的水晶产业,80%企业已经放假休息,保留性不定期生产企业占20%。岛服企业目前保留生产的不到5家,可以保留性生存的仅为2-3家。黎锦、特色食品、热带作物、咖啡、胡椒、海产品干货、茶叶、珍珠、民间艺术品、沉香、花梨木、砗磲等相关企业,同样陷入困境。

  “因为《旅游法》实施后,购物没有佣金、不给回扣,导游都不愿意带旅游团过来了,最近商场只接待散客,每天的顾客很少。为了吸引顾客,商场已经对商品价格进行了大调整,价格比原来低了很多。”三亚一家水晶店负责人无奈地说。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分布在海口、三亚街头的特产食品店,自行进店选购的游客多了。万宁兴隆热带植物园里的购物超市逆势上涨,比往年生意好。此外,海口海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三亚、海口两家免税店累计购买人数达251万人次,销售免税品896万件,销售总金额63亿元人民币,缴纳行邮税1.37亿元。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使游客对海南旅游购物的认知由“低质、低端”向“时尚、实惠”转变,拉动了整体的旅游消费,2012年海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52亿元,比2009年增长58%。近两年的国庆、春节黄金周期间,三亚市内免税店日均接待旅客超过万人,成为新的“万人景点”。

  生意冷清———三成店停业四成店转型

  《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及导游们不再安排旅游购物,旅游商品行业跟着遭遇寒冬。因此,有人将此归咎于《旅游法》。事实到底是怎样呢?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旅游法》并未一刀切地禁止旅游购物。《旅游法》的精神实质在于:不得强制购物,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来获取不当利益。

  但是,海南多家旅行社负责人坦言,由于国家并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大家对“双方协商一致”、“旅游者要求”等在理解上存在差异,宁愿放弃。海口市导游协会会长杜思思说:“现在,导游不仅没有回报,还要担负责任和风险,当然不会带游客购物。”

  购物返利,在旅行社眼里是佣金,但在旁观者眼里则是高额回扣。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回扣是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回扣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

  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指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现在很多人在概念上,分不清回扣和佣金的区别,过去直接支付给导游、司机的回扣,现在法律已经明文禁止。但是公对公的佣金,法律明文规定是允许的。”省旅游协会购物分会负责人觉得,大家现在对《旅游法》禁止不正当利益方面的反应似乎是有些过度了,旅行社及导游不再安排旅游购物。《旅游法》实施的目的不是不让游客购物,而是保障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游客在消费的过程中不会受到欺骗、诱导,购买的产品有保障,购买的价格不会虚高。

  作为旅游的一大要素,购物是游客一个很大的需求,2013年国庆期间就有不少游客因为旅行社不安排购物而投诉。海南南海假日旅行社总经理樊胤飞说:“真正要打击的应该是高额回佣,不规范经营和欺客宰客。没有高额回佣,旅行社就没有‘零负地接’的空间。”

  “游客到一个地方旅游,带一些地方的土特产回去给亲朋好友是人之常情。《旅游法》实施之后,旅行社纷纷改变线路,导游闻‘购’色变,无论是客人要求,还是偶遇,导游纷纷惟恐避之不及。”海南省旅游商品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专家委员会主任陈海洋认为,《旅游法》实施给海南旅游商品行业带来了阵痛,也将带来旅游商品行业的大洗牌。

  此前,海南旅游商品行业,乃至整个海南旅游行业,畸形的行业生态环境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而《旅游法》拨乱反正新建的行业游戏规则,则会逐渐将良币驱逐劣币奉为常态,从而通过自律与他律机制倒逼海南旅游商品行业健康发展。随着散客时代来临,以质量与服务取胜必成旅游商品市场主流,海南旅游商品行业必须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包装、营销、品牌等整个产业链,全方位提高档次,提高品位,提高效益。

  旅游商品说到底是给游客购买的,而作为引进旅游消费龙头的旅行社,其作用不容小觑,旅行社自然会要求拿到合理的佣金。“海南能不能率先出台一个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佣金多少合理、购物都有哪些承诺?”海南事达国旅总经理肖亮说,现在免税店是可以纳入行程的,虽然旅行社只有3%的佣金,但整体还可以,游客也很满意,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

  从2013年国庆黄金周以来,海南旅游市场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散客的比例不断增大,游戏规划必然改变。陈海洋说,这样的情况下,其他原本完全倚仗旅游购物模式的中小品牌只能重新审视市场,唯有提高产品质量,以本土化、个性化的特色,才能赢得市场。《旅游法》带来的市场变化,必然要求海南旅游商品行业构建新型销售平台,创新营销模式,涌现出更多创意诱人、卖相诱人、品牌诱人、附加值诱人丰富多彩的海南特色旅游商品,以及更多的旅游商品名牌企业、龙头企业。

  同时,陈海洋也呼吁海南相关政府部门改善服务模式,从政策、规划、机制、资金、立项、土地等,给予海南旅游商品行业更多的实质性支持,及时倾听企业呼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企业活了,旅游商品市场才会活跃”。

  购物风险———闻“购”色变的背后

  以质取胜———旅游商品行业面临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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