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66812555消息(记者林菲)最近,市民张先生两次乘坐公交车时都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本该放置灭火器的地方是空的。对此,海口市运管处表示公交车上路必须配备灭火器,市民一旦发现缺失可投诉。
1月20日,记者乘坐了1、2、15、16等路线的公交车,有些车一上车就可以看到红色的灭火器,放置在驾驶员座位附近或者上车门口旁,更多的是在下车门口处。记者随机乘坐了10辆公交车,没有发现张先生所看到的情况。
对此,海口市运管处表示,按规定,每辆公交车上都必须配备灭火器,他们每年都会对各公交公司的车辆进行检查,但也不排除个别车辆在检查时合格,过后却私自将灭火器撤下的情况,市民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可以拨打市运政投诉电话66665666或者12345海口市政府热线投诉。
海口市公交集团安全与技术部经理陈君称,集团的每辆公交车都会配备一个4-5公斤的灭火器或者两个2公斤的灭火器,每年也会对司机进行一到两次的应急演练,每个司机基本能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方法。公交集团下属公司每个月都会对车内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检查,集团也会定期尤其是在节假日前进行检查。集团要求,一旦发现车上灭火器过期或者受损,必须及时更换,在新器材跟不上时也必须保证车上最少有一个灭火器。同时,陈君也表示,一些孩子会去动灭火器上的拉环,这样会影响灭火器的使用,呼吁市民爱护“救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