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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8日讯(记者吴跃)“关爱民生、爱民如子”———这是博爱街道振东街117号的43户业主近日送给美兰区博爱司法所的锦旗上的赠言。由于司法所的成功调解,振东街117号业主们结束了不正常用电的日子。
据了解,2013年11月26日,因振东街117号唯一的物管员何某私自挪用业主上交的电费近8万元后失踪,该楼的43户业主被龙华供电所强行停电催费。
《海口晚报》得知此事后,帮忙协调并多次报导该事。
博爱司法所以尽快通电为目标,平衡三方利益为手段,先做通了何某妻子的思想工作,促使她筹钱来还债,再与供电所商议分期还款方式。经过博爱司法所的种种努力,业主们提前10个月把协议履行完毕,结束了振东街117号业主们不正常用电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