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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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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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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发布2013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5日

  综  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坚持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走出一条新兴工业增产不增污,繁荣经济贸易增效不增污,发展旅游增景不增污的绿色产业发展道路,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功能区水质基本达标;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辐射环境质量符合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3年是海口市全面实施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第一年。按照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要求,我市对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进行监测。201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共有5个,分别为秀英海南医院、龙华路环保局宿舍、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和东寨港(清洁对照点),且均为国控监测点位。

  

  〓2013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

  自动监测点位

  

  

  

  

  

  

  

  

  

  

  

  

  

  

  

  

  

  

  2013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在环保部公布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中排名第一。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一级天数235天,二级天数105天,AQI≤100的天数占总天数的比例为93.2%。

  

  

  

  

  

  

  

  

  

  

  

  (一)二氧化硫

  2013年,海口市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07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较2012年上升0.001毫克/立方米。各监测点位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05-0.008毫克/立方米。

  (二)二氧化氮

  2013年,海口市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16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较2012年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各监测点位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05-0.020毫克/立方米。

  (三)可吸入颗粒物

  2013年,海口市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047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较2012年上升0.012毫克/立方米。各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38-0.050毫克/立方米。

  (四)细颗粒物

  2013年,海口市细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027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0.035毫克/立方米。 

  (五)一氧化碳

  2013年,海口市一氧化碳日均值范围在0.057-0.071毫克/立方米之间,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六)臭氧

  2013年,海口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一级标准达标率为74.2%。

  (七)降尘

  2013年,海口市降尘年均值为4.0吨/(平方公里·月),全年降尘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应的参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

  2013年海口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分两类:一是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为龙塘水厂和永庄水库;二是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为秀英水厂。全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继续保持良好态势。2013年地表水109项和地下水39项指标全分析结果表明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二)地表水

  河  流

  2013年开展监测的13个河流断面中,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的河流断面占61.5%,与2012年相比无明显变化。除美舍河、五源河水质受到氨氮和总磷的影响外,其他河流水质均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标准。

  湖   库

  2013年开展监测的5个湖库中,云龙水库水质符合所处环境功能区标准;其他4个湖库水质均未能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标准,总磷、总氮、氨氮是造成湖库污染的主要因子。

  (三)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有19个,其中地表水水源地5个,地下水水源地14个。2013年,5个地表水水源地中,岭北水库、凤潭水库和九尾水库水质达标,新坡镇地表水水源地和东昌农场白石溪水源地除铁离子本底值较高外,其它监测项目均达标。14个地下水水源地中,除个别水源地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大部分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四)近岸海域

  近岸海域海水监测点位分别为东寨港、桂林洋、三连村出海口、寰岛海滩、秀英港、假日海滩、海口倾废区、铺前湾、天尾角、海口湾、荣山寮、粤海铁路南港等12个点位。2013年,近岸海域各点位的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要求。

  (五)海滨浴场水质状况

  2013年假日海滩海滨浴场水质环境质量等级均符合或优于三级适宜游泳标准,适宜人体接触。全年共上报日报365期,其中最适宜游泳的一级天数占17.5%,适宜游泳的二级天数占66.3%,一般适宜游泳的三级天数占16.2%。

  海口市假日海滩

  

  

  

  

  

  

  

  

  

  

  

  

  三、声环境质量

  2013年海口市功能区环境噪声保持稳定,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均保持良好。

  (一)功能区噪声

  全市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显示,1类区(居住文教区)、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区(工业区)和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等效声级年均值达到国家标准。

  (二)区域噪声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与2012年相比下降了0.3分贝,达到国家标准。

  2013年海口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图

  

  

  

  

  

  

  

  

  

  

  (三)交通噪声

  全市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9分贝,与2012年相比下降了0.1分贝,达到国家标准。

  2013年海口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图

  

  

  

  

  

  

  

  

  

  

  

  四、辐射环境质量

  2013年海口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

  (一)电离辐射

  2013年,海口市辖区内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环境空气、地下水、水源地饮用水、土壤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处于天然本底水平,与历年监测结果比较,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二)电磁辐射

  2013年,电磁辐射环境方面,海口市人民广场处和中波发射台周围的射频综合场强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要求;海口市海甸岛110kV变电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和磁场强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公众限值要求;年际间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措施与行动

  一、强化保护优先,不欠环保新账

  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源头保护,逐步实现环境保护“多还老账、不欠新账”。充分发挥统一监督职能。牵头组织开展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强化科学规划引导。启动《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海口市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分期分步骤逐年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焦点环境问题。强化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开展美安科技工业园、东寨港旅游区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上马高能耗、高排放的项目。全年共审批1571个建设项目,其中环评审批1031个,环保竣工验收514个,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26个,为保护我市优美环境设置了一道“绿色门槛”。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认海口市2013年度四项减排指标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8298吨、二氧化硫1810吨、氨氮4723吨、氮氧化物10296吨。促进结构减排。大力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共完成8家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工程减排。完成海口海风堂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工程项目的验收,完成海南中地煤长昌砖厂和海口榕达博益建材厂上马脱硫设施的安装。重点推进农业源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16个,完成罗牛山大致坡猪场和歌颂坡种鸡场的干清粪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管理减排,全面加强畜禽养殖减排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累计发放黄绿标38.1万个,环保标志发放率为90%。

  二、推进污染减排,转变发展方式

  针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环保整治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开展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严肃查处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石材加工厂、餐饮单位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水环境及污染源监测与评价等工作;按时关停演丰东河10家养猪场。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东寨港和演丰东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开展城市管理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制定全市综合整治方案,大力推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工程。大力抓好护蓝工程,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查商场购物班车、混凝土搅拌车、物流运输车、公交车501辆,督促整改24辆;启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查处24家没有配套油气回收设施的加油站企业,整治5辆油罐车;加强督导巡查,督促整治建筑工地不文明施工、露天烧烤污染等问题。实施碧水工程,完成甲子镇九尾水库等8个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工程建设,开展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执法检查,完成主城区河、湖、沟周边污染源调查。实施安静工程,从严审批建筑工地特殊时段施工,每个月至少牵头组织一次多部门夜间巡查执法,各类噪声扰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演丰镇农村环境综合连片整治项目的方案,协调甲子镇政府完善益民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绿色创建工作,成功创建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13个。组织召开创建生态镇座谈会,推动我市云龙镇和演丰镇2个统筹城乡示范镇创建生态镇。

  三、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四、强化环境监管,保障环境安全

  进一步规范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保障环境安全。规范环境管理。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督促排污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和规范环境管理,共发放排污许可证467份。开展生产化学危险品环境情况调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市19家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强化环境执法。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演丰东河流域畜禽养殖场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19项,共出动执法人员1417人次,检查企业209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8宗,移交法院环境违法案件43宗,法院强制执行3宗。共接到各类环保投诉1941件次,其中噪声投诉962件次,大气污染投诉837件次,水污染投诉80件次,放射性辐射污染投诉7件次,其他污染投诉55件次,查处率100%,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强环境监测。全年共获取各类监测有效数据109379个。在做好全年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等常规监测的基础上,配合环境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了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水质监测、东寨港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流域水质和污染源调查跟踪监测、蔬菜基地土壤监测、观澜湖地下水监测、海口市垃圾处理厂周边村庄地下水监测等工作。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成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和桂林洋大学城2个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海口市环保局开展环境事件

  应急演练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倡导全社会履行环境责任。开通环保官方微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生态文明 绿色生活”环保征文比赛,与南海网合作开展环境宣教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乡镇开展环保宣教活动20场次。加大信息公开。每天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首版,海口电视台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在海口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发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假日海滩浴场海水质量日报和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和全市环境管理信息。

  五、加大环境宣教,强化环保意识

  海口市环保局组织学生参观长流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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