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文加强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管理
严禁以培训
名义公款旅游
本报6月5日讯(记者任锦雯)为规范和加强校长(园长)、教师培训的管理工作,厉行勤俭节约,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昨日,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培训管理工作下发通知,明令禁止以培训名义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不得向学员发放高档消费品、纪念品等。
省教育厅指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和各级培训机构一律不准用培训经费组织学员旅游,不准借开会、考察、跟班、学习等名义组织变相旅游或度假活动。教师培训应主要依托大专院校、教师培训机构、高校基地和具有良好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无特殊情况不宜借助如旅行社等无培训资质单位承办教师培训项目。
省教育厅强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出考察参观,不予审批:没有明确考察参观内容的,目的地实际情况与外出考察参观目的内容不相符的,参加无隶属关系组织举办的外出考察参观活动的,因工作原因,不宜外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