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许多深圳高三生走上高考考场之时,19岁的女生周莎莎却要背起书包回家。她是华强职业技术学校的高三学生,是非深户的“异地生”,因为父亲的社保交费年限比随迁子女参加高职类高考的政策规定少了三个月,而无缘高考。 (6月5日《南方都市报》)
新 回放
闻
由于父亲的社保离政策规定差了三个月,女儿小周因此失去了今年的高考报名资格。虽说高考一年一度,完全可以重整旗鼓、来年再战,但这种打击对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影响还是很大的。这是值得引起注意的问题。
每一年的“高考季”,都会出现考生报不上名的问题。要么是家长提交的居住证审核通不过,要么是考生户籍在异地,还有的则是学籍在本地未满三年,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应该说,制度需要有刚性和严肃性,相关部门照章办事无可厚非,但因为户籍、学籍、社保等因素,就剥夺考生的报名权利,不仅在情理上站不住脚,而且制度本身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悖谬。
在现实中,很多人为了追求理想的生活加入了人口流动的队伍,随之产生户口未能及时迁移、社保未能及时办理等问题,子女的户籍、学籍不一致的问题也屡屡出现。于是出现一种情况,有的考生既不能在本地报考,又不能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因而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不客气地说,这种局面完全是因为“制度之恶”造成的,本该赋予考生的权利,却被高考报名制度的简单化、机械化抹杀,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诚然,高考制度设计是为了最大限度确保教育公平,如果放开报名限制,对有些地区的考生显然是不公平的。但应当看到的是,导致教育不公的原因,不仅在于户籍制度,还有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招生制度不尽合理等深层问题。由此而言,想要通过高考报名限制来达到所谓的教育公平,其实是缘木求鱼。
当下,“异地高考”的呼声日渐强烈,有的地方已经交出了相应的答卷,但壁垒依旧森严。如专家所说,“异地高考”落实难,难在平衡随迁子女考生和本地考生利益,难在增加的教育资源谁投入,补充招生指标怎样落实。其背后涉及户籍、社保等诸多基础性问题,影响范围之大、争议之多、情况之复杂,远超一般教育议题。但俗话说得好,办法总比问题多,想做事只需要一个理由。对相关部门来说,需本着实现教育公平的原则,多听取民生民意,多顾及考生利益,采取有效措施打破“利益藩篱”,这才是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邵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