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保安王才发被害案二审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国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报记者林菲 通讯员许平飞
杀害保安一审被判死
2013年12月21日晚,梁国际伙同他人到海口港西北小区准备盗窃。因未得逞,梁国际准备从海口市人民医院海港分院回家。海港分院值班保安梁居科通过监控视频发现梁国际形迹可疑,与王才发一起将梁国际控制住。梁居科返回巡查发现梁国际藏放的盗窃工具,便电话告知王才发。王才发得知梁国际是涉嫌盗窃的嫌犯后,在该医院的北门保安岗亭抓欲逃跑的梁国际,梁国际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刺王才发左胸部三刀,并划伤王才发左耳、面部、左右手腕等多处部位,致王才发死亡。
今年4月4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国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王才发家属人民币18358元。
二审被驳得哑口无言
梁国际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他先是在法庭上积极为自己辩护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而是过失杀人,自己是被王才发打倒在地,多处受伤后,警告对方不听才拿刀伤人的,“我并没有想要杀他,我是不小心刺到他的要害部位的。”梁国际认为,一审对自己的量刑过重。
检方在法庭上问梁国际:“你在捅刺王才发的过程中,自己是否受伤,如何受伤?”梁国际承认是盗窃回来后,从宿舍的院子里跳下来摔伤的。
检方再次向法庭出示了案发现场保安亭处的监控视频,证明了王才发当时只是阻拦梁国际逃跑,并没有对他进行殴打。这时,梁国际哑口无言了,最后只说了句,“我没有什么好辩护的。”
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休庭30分钟后,法院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梁国际辩称其是在被打受伤后才持刀捅刺王才发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梁国际及其辩护人关于梁国际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梁国际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原判量刑适当,因而梁国际及其辩护人关于从轻处罚、原判量刑过重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也不能成立。梁国际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梁国际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案审判长郑兰清表示,对这种恶性犯罪,法院一直坚持从重从严的司法政策。之所以维持原判,是因为梁国际犯罪手段非常残忍,且因为贩毒曾三次被判刑,社会危害极大。如果不对他依法进行严惩,社会正义得不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