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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认证登记的从9月起停发补贴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陈敬儒 通讯员伍燕蓉)记者今天获悉,我市将从7月1日-8月31日开展高龄补贴资格认证登记工作。对未按期进行认证登记的高龄老人,从9月起暂停其高龄补贴金的发放,期间停发部分不予补发。
凡是领取海口市高龄补贴的老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镇村委会进行资格认证登记。在异地居住的本市户籍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异地居住高龄老人领取高龄补贴资格协助认证登记表》,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村(居)委会请求协助认证登记,并将认证登记表原件寄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当年度的资格认证登记手续,认证登记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