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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加强对政府“隐性权力”的监管,规范各部门所属协会、中介机构以及公共服务业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建设。
蒋定之特别强调,要探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一方面,要建立“正面清单”,确保一切行政审批事项都建立在法律和制度规范的基础之上,不符合深化改革要求的行政权力要坚决予以取消,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的运行流程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要建立“负面清单”,凡“正面清单”没有列入的经济活动,都不能列入审批范围,不得实施审批事项。蒋定之说,要让“权力清单”成为这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创造和释放新的制度红利。
对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蒋定之指出,要严守“两个不得突破”的红线,中央和省核定的各级行政编制总额不得突破,省级核定的机构限额不得突破。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变化,及时对机构编制实施动态调整、内部挖潜、优化结构、盘活存量,着力保障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等领域的机构编制需求,将人员编制重心下移,把更多力量充实到公安、教育、食品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基层一线去。
李宪生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一要把机构改革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二要尽快落实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工作要求;三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确保改革有力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