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7日讯(记者林菲 通讯员方茜 袁晶)近日,洋浦经济开发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中心原主任吴某教因受贿罪,被洋浦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5年至2013年,吴某教在担任洋浦经济开发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其主管渔船入户审批、年检审查、渔业用油补贴发放审批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为来办理业务的渔业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款153.5万元,个人分得赃款108.5万元。
法院认为,吴某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收取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53.5万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部分事实有索贿情节,应予重处。法院根据吴某教坦白及退赃32.36万元的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宣判后,吴某教表示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