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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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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频发却鲜有车主买保险
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遇冷”
街头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大多没买保险。

  给机动车买保险比较常见,可给电动车买保险的车主却很少,尽管事实上电动车酿成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本报记者 李云川 文/图

  给电动车买保险少见

  7月1日是海口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首日,当天上午刚换骑蓝牌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张先生,四处打听何处可购买到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可他先后折腾了两个多小时,跑了多家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最后才在国贸大道一家保险公司营业厅购买到该项保险。

  张先生说,2012年他为超标的黄牌电动车上牌时,上牌点设有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销售点,他花60元购买了为期两年的保险,发生交通意外最高可获得3万元保险赔付。近期他将超标的黄牌电动车更换成蓝牌的合格电动车,在换牌点四处询问,均无人知道何处在销售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较高,购买一份保险骑车外出,心里踏实些。”

  记者从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责任险部工作人员询问得知,该公司原先在交警部门电动车上牌点所设的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销售点,因购买该项保险的电动车主较少,目前已经撤离,但各营业网点仍在继续销售该项保险。工作人员说:“该保险为全国性保险,除人保财险公司外,其他保险公司也有销售。”

  记者到人保财险海口市分公司直属第一营销服务部,询问购买电动车保险的事情。工作人员表示,有时他们一个月也遇不到一位车主购买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4楼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销售该项保险。在办理该项业务过程中,多名营业员均表示,购买该项保险的电动车主很少,他们近期都没有领取过新的保险单。

  发生事故可减少风险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电动车主,他们均称没有购买电动车保险。车主李先生认为,自己骑电动自行车时小心一点,风险不是很大,没有必要购买保险。车主肖小姐说,她购买电动车至今已有一年多,从来不知道电动车也可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更不知道保险的具体事项。还有几位车主则表示,一辆电动车才值几个钱,用得着买保险吗?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去年至今年4月,海口市共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364起,死亡57人,伤473人,可是海口的电动自行车主几乎鲜有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而电动车主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若发生事故,将有可能出现无力赔偿高额抢救费和医疗费等问题。

  省交警总队新闻发言人周平虎解释说,法律只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而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因此交警部门无法要求电动车主必须购买交强险,只能靠车主自愿购买,以减少行车时的意外风险。

  交警部门表示,购买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可有效地减轻个人的风险和压力,希望有条件的市民尽量购买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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