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月1日起取消最高限价
本报7月7日讯(记者光明)近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公布我省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共计有155个品种纳入清单,其中西药53个品种,中成药102个品种。自7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低价药品清单所列剂型的各个规格均应执行低价药品价格政策。清单所列剂型中涉及按照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制定的药品价格,日均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按照低价药品价格政策执行;不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对列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企业生产供应和医院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省价格主管部门将建立低价药品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医药费用总体水平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