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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局在《海口晚报》(2014年7月14日)3B版《关于敦促建安企业依法申报纳税的通告》中刊登的广东五华一建工程有限公司未按首丹雅苑及夏瑶花苑工程项目进度申报纳税的信息有误,现予以更正并致歉。
海口市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