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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5日讯(记者陈小毛)根据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今天,市工商局就我市2013年企业年度报告工作作出规定,企业年度报告时间为8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工商局规定了我市企业年度报告的范围:2013年12月31日之前在该局注册登记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2013年12月31日之前在该局注册登记并存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年度报告方式为企业登录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点击“网上年报服务”。个体工商户可选择通过网上年报系统自行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或者向原登记机关报送书式年度报告,由原登记机关负责书式年度报告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