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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林菲 通讯员宋研)19岁少年黄某某,不但非法持有毒品,还利用QQ进行网络诈骗。
2013年11月6日,公安民警将非法持有毒品的黄某某抓获,没想到,这个19岁的临高少年主动供认了自己利用QQ诈骗的犯罪事实。
2013年9月12日,黄某某在海垦路一家网吧利用网上购买的QQ信息,登录他人QQ,向他人QQ内的好友万某发送信息,索取万某的支付宝绑定的手机号码及支付验证码,万某支付宝里的294元便被黄某某分三次转账支付到了事先准备好的支付宝账户内。随后,黄某某又采取一样的手段进行了两次诈骗,共骗取他人钱财9383元。
秀英法院认为,黄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被抓获,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诈骗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其利用QQ进行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其行为符合自首,同时黄某某的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法院以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