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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6日讯(记者李云川 特约记者宋洪涛 通讯员田和新)今天省公安厅命名包括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海府路派出所、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在内的1个县级公安机关、13个基层所队单位为“海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其他“示范单位”分别为琼海市公安局、文昌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文昌市公安局东郊派出所、昌江县公安局河南派出所、昌江县公安局七叉派出所、东方市公安局八所派出所、三亚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新风派出所、三亚市公安局崖城分局南山派出所、儋州市公安局南丰派出所、保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指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