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小学开学日期将近,教育部门要求就近入学必须提供落款时间在2012年8月31日前的房屋租赁证,让不少租了房却一直没办证的家长发愁。如何办理租赁证?有何时间限制?未办理者能否补办?对此本报采访了美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副所长符实。
□本报记者 林菲
A:房屋租赁证是什么?
答:当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时,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房屋租赁证如何办理?
答:在租房的一个月内,租赁双方就应该到所在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房屋租赁证。办理住宅租赁,需要租赁双方到场,并提供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一方不能到场需写委托书给被委托人到场办理。另外,银行按揭房或抵押房,还要求提供银行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处于抵押或按揭状态的,请前往海甸五西路住建局档案馆出示房产信息。
C:有居住事实但未办证的是否可以补办?
答:部分市民在租房一段时间后不了解政策或者是懒得办理租赁证,影响了孩子入学的申请,将近开学才有不少家长到所里要求补办租赁证,实际上房屋租赁管理所仅能根据租赁双方到所办理的时间开具相应的租赁证,无法开具办理时间之前的日期。所以,家长们在租房后应立即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证,以免耽误孩子上学。
D:房屋租赁证如何续签和注销?
答:若房屋承租人要续租房屋,应与出租人在要求期限内到现场办理租赁证续签手续,要求带齐房屋租赁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如果租赁双方提前中止租赁,需双方携带房屋租赁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到现场办理注销。
E:租赁双方提供的租房合同有何要求?
答: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为了方便租赁双方,美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可提供租赁双方标准的租赁合同范本。
F:物业是否可以代替业主办理租赁证?
答:从2009年所里开始办理租赁证至今,美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已经累计办理了上万件租赁证,每年的6月到9月都是办证的高峰期。实际工作中他们最常遇到的问题情况有两种,一是要求补办租赁证,另一种就是产权不清楚要求办理租赁证。第二种情况通常是业主购房后委托物业代租,但是却没有将办理租赁证需要的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留下,这种情况房屋租赁管理所无法办理租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