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8日讯(记者李坤东 通讯员张宗勇)9月1日下午,在琼山区司法局和滨江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四川籍农民工李兵分别同房东和包工头签下了赔偿协议,并顺利拿到了2.35万元工伤赔偿金。
据悉,今年7月底,四川籍农民工李兵在吴某某承建的装修工地施工时,不幸被水泥板砸伤,造成盆骨等三个部位骨头开裂。事故后,包工头吴某某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后就不同意再给予费用。李兵家属多次找到吴某某和房东协商均未能得到解决。李兵的家属先后到省、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并在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找到琼山区司法局要求进行调解。琼山区司法局马上联系滨江司法所,召集三方当事人,就责任认定及医疗补偿等进行调解。
经调解,包工头和房东终于同意一次性共同补偿给李兵各种费用2.35万元,三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