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9月11日印发
(2013年8月30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每年9月18日为我市防空警报试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