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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扶持航运业显成效
9月货运周转量
增长12.38%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杜润涛)2012年我市出台《海口市扶持航运业发展办法》,对2013年我市航运业的发展效果明显,针对今年上半年我市航运业的实际情况,我市于9月出台《关于修改<海口市扶持航运业发展办法>的决定》,经过一个多月的实施,我市航运业的发展初显成效。
据了解,自实施《航运业发展修改决定》以来,9月份全市水路运输保持增长势头,初显成效。9月份全市21家公路运输企业完成货运量达710万吨,较1-8月份的平均货运量增长3.9%,货运周转量为83.85亿吨公里,较1-8月份平均货运周转量增长12.38%。
《航运业发展修改决定》加大了对外贸集装箱运输的扶持力度,实施以来,海口港新增2家外贸船务公司,恢复开通海口至越南胡志明外贸干线,海口港集装箱吞吐量得到较快增长。
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结合我市航运业的实际情况,积极了解全国各地航运发展的先进经验,进行研究与储备,来对我市航运业发展扶持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