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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光明)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近期国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和进货成本变化情况,10月22日起将我省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每吨最高批发价格从6500元调整为6100元。
省物价局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在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一级市场最高批发价格3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辖区内二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和三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要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从严查处各种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