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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林菲 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海口两名男子王某荣、王某平在未办理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将存在权属争议的50余亩林地毁坏,也因此获刑。
2014年春节期间,王某荣、王某平二人商量决定雇请挖掘机到存在权属争议的龙泉镇昌伟山林地里平整林地,圈定界限。2月5日至10日,王某荣、王某平在未经任何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将该地内的林地毁坏,并将被毁坏林木丢弃在现场。经鉴定,龙泉镇昌伟村昌伟山坡地被毁坏地面积3.518公顷(52.77亩)、树木共499株(胸径≥5cm)、立木畜积量23.6801m3。
龙华法院一审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王某荣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王某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