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论事
最近,有读者向现代快报反映,扬州市宝应县望直港镇望直港村137亩农田,自2008年被政府违规征用后就一直抛荒。昨天,望直港镇副镇长周成健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地荒就荒了,有什么了不起,国家荒的土地太多了”。(11月4日《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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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由于急于出政绩,在招商时可以说是饥不择食,只要能来就行,导致圈地行为层出不穷,土地长期抛荒。“地荒就荒了,有什么了不起,国家荒的土地太多了”周副镇长的这句话说的也是实情。
土地不仅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国家专门出台了《土地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尤其是《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明确了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办法: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37亩土地如果由农民种植小麦和玉米6年至少可以生产130万斤粮食,可实际上这些土地却没有产生任何经济效益,就连应该征收的20%的土地闲置费都没有,更别说无偿收回这块闲置6年的土地。6年137亩土地一直抛荒没有产生任何效益,可以说有关工作人员已构成失职和渎职。只有用法律追责,有关人员才不会有地荒就荒了的想法和态度,土地长期抛荒的现象才会杜绝。 □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