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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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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召开欠税清缴动员大会
防范税收风险 整顿税收秩序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综合治理地方税收工作要求,近日,海口市地税局召开欠税清缴动员大会,76家欠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以及税源管理分局分管领导等130多人参加了动员大会。

  会议强调,整顿税收秩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动员和指导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及时自查清缴入库,避免因欠税受到法律的制裁。会议对该局采取的六项清缴措施做了通报:一是通告曝光。在《海口晚报》等主流媒体发布通告,曝光欠税纳税户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欠税金额,施加社会舆论压力;二是列入黑名单。将欠税不及时缴清的列入纳税不守信黑名单,调低纳税诚信信用等级最低级别,并将纳税不守信情况通报金融部门和纳税人合作方;三是阻止出境。对未结清税款、滞纳金或未提供纳税担保的纳税人,依法阻止法定代表人出境;四是查询账户。对基本账户无银行存款的,协调人民银行查询纳税人的其他账户存款情况;五是强制执行。对未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清缴欠税的,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冻结和扣缴银行存款,或查封、拍卖房产、土地抵缴税款;六是移送司法追究。对欠缴税款纳税人走逃失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查、追缴。对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不缴纳税款的抗税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快从严制止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会上,海口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清理欠税工作方案,对工作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与与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互动、答疑。

  欠税清缴动员会使纳税人进一步了解到欠缴税款将产生的严重后果,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不少欠缴税款纳税人当场表示将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清缴行动,主动自查,积极筹款缴清欠税。(税 宣)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税收秩序,共建和谐税收,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欢迎社会各界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我们郑重承诺:严守保密规定,对重要线索一查到底。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检举奖金数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举报电话:66969110;或12366转2号键

  举报网址:http://www.tax.hainan.gov.cn

  举报受理部门地址:海口市城西路18号地税大厦4楼409房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公  告

  海口邦睿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578736356)

  根据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三劳人仲裁字[2013]347号)裁决和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核定,本局已依法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国强,注册地址:海口市海达路天喜来公馆903房)做出《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决定书》(海口地税社保限缴[2014]0119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决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局领取该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决定书,你单位可在该决定书送达后六十日内向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出的,又不履行该决定书,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海口市地税局社保规费征管局

  公  告

  海南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办法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3号)规定,现核定春熙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为3,726,137.35元,已缴土地增值税1,408,541.35元,应补缴土地增值税2,317,596.00元。限你(单位)于2014年11月25日前到税务机关缴纳。

  土地增值税清算

  核定征收通知书

  海口地税第一分局地税清算(核)[2014]012号

  海南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公司春熙苑(项目),应补缴营业税337,697.35元、城建税23,638.81元、教育费附加10,130.92元,合计371,467.08元。限2014年11月25日前缴纳,逾期不缴,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

  纳税人如对本通知不服,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六十日内依法向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限期纳税通知书

  海口地税第一分局清缴[2014]02003 号

  海南振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620006788)

  你(单位)2010年11月17日转让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等4宗土地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2812759.8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6893.19元、教育费附加84382.79元、地方教育附加56255.20元,企业所得税2531483.95元,土地增值税13285154.97元,印花税28127.60元,以上税款合计18995057.52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限你(单位)自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各办税大厅申报缴纳。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海口市龙华区地方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海口龙地税限改〔2014〕39号

  以下单位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逾期仍未办理清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琼地税发[2014]112号)规定,现拟对以下单位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6779757  

  66770367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公  告

  附表:拟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

                

                

  纳税人名称

  海口港集团公司

  序号

  1

  项目名称

  泉海好家园

  纳税人识别号

  460100201243308

  近日,海口市地税局收到纳税人举报,有人假冒海口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以帮助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为借口进行诈骗,要求纳税人将现金转到其提供的帐户上。 

  海口市地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要提防类似骗局,遇到此类事情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谨防上当受骗,第一时间要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地税部门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纳税人服务热线:12366;市地税局咨询举报投诉电话:68595100、68595128。

  有人冒充地税局工作人员进行诈骗

  警惕!

  温

  馨

  提

  示

  ●海口市地税局社保规费征管局已搬迁至泰华路18号水岸长桥小区商铺(位于世纪大桥东边,对面为外滩中心小区,可乘14路、22路、27路、50路公交车到达)。

  ●海口市地税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长热线:68595119、68595100、18976301129

  邮箱:hkdsqzlx@163.com

  ●海口地税咨询投诉电话:12366、685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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