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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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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镇居民医保费
本月起到保留点缴纳
未参保居民须在11月30日前到指定地点缴费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陈敬儒 实习生张晓)2015年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接近尾声。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市民,12月是城镇居民医保费的核账工作时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请于11月30日前前往指定地点缴纳2015年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费,以免错过时间,影响明年医保待遇享受。

  各区保留征缴点地址:

  美兰区———晋江村433号(美兰区政务中心二楼),电话65357926;

  琼山区———文庄路8号区人社局办公楼二楼,电话65855796;

  龙华区———城西路新华陶瓷市场三楼仁里南社区居委会,电话66892329;

  秀英区———海口市秀华路4号(国税楼三楼),电话68666725。

  各区社保中心指定的保留征缴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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