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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林菲 通讯员陈松松 曹文)丈夫钟某因不满妻子林某外出参加朋友聚会,双方发生争执,甚至打了妻子,这也成了妻子起诉离婚的引线。
林某与钟某自由恋爱并在海口登记结婚,后生育儿子钟某江。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丈夫有一次因妻子外出聚会而动手打了妻子,妻子随即报案。之后不久,夫妻再次发生争执,丈夫再次打伤妻子,妻子又报案并前往医院就诊。2014年,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及共同财产的分配进行了约定,并约定该协议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但丈夫反悔,坚决不同意离婚,妻子只好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与钟某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双方多次发生争吵打斗,但却并未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加之双方小孩尚小,需要父母关爱,遂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