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的阿俊对前同事阿虹心怀不满,竟然在微信朋友圈、QQ空间里发帖大骂阿虹是“傻逼”,阿虹因此饱受精神打击,向秀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俊道歉赔偿。
□本报记者林菲 通讯员薛莹婕
现年26岁的阿俊和33岁的阿虹本是一个公司的同事,阿俊一直对阿虹心存不满。2014年7月阿俊离职,8月8日阿俊在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里发帖写道:“人至贱则无敌……傻逼阿虹!!!”阿虹得知后于9月4日向秀英法院提起诉讼。
阿虹称,阿俊的朋友圈中95%均为两人的同事,阿俊的行为让自己的精神和心灵上受到了极大的侮辱,造成心理重大伤害,以至于自己至今在单位无法正常工作。阿俊在朋友圈、QQ空间中对自己直接指名道姓实施了名誉侵权,请求法院判决阿俊在微信朋友圈、QQ空间里发帖公开赔礼道歉三个月,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对于阿虹提供的5张微信截图,阿俊却辩称,该微信截图记录并非证据原件,真实性无法证实也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更无法确认是自己所为。而且这仅是一句情绪发泄的话,生活中很常见且本身并无激烈言辞,没有侮辱人格尊严和名誉,根本没有达到侵犯名誉权的程度;从阿虹提交的微信截图来看,该句话根本没有任何人点赞,有的却是“不予评论、不予表态”,可见该句话客观上并未对阿虹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秀英法院开庭审理时,认定了阿俊侵权事实。阿俊的行为客观上导致了阿虹社会评价的降低,阿虹的名誉势必受到相应的贬损。阿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微信朋友圈中刊登向阿虹的道歉函,刊登天数不得少于十天,并赔偿阿虹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