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的“海马花园16#、17#、19#楼”项目位于金牛路西侧海马花园内(土地证号:海口市国用[2005]第003687号),规划用地面积54726.27㎡。现拟建3栋地上18层/地下1层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地上25098.20㎡,地下1891.40㎡,设计方案中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均符合规划要求。经两次公示征求相关权益人与公众的意见,建设单位对该方案再次优化,扩大了17#楼、19#楼与周边建筑的间距,与现状多层建筑侧间距达9米以上。建设单位同时承诺,若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现有建筑物造成损害,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6房海口市规划局规划技术审查二处,邮编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3,
联系人:王刚。
海口市规划局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