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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日讯(记者赵莎)近日,海口市交警支队联合市教育局发出倡议,禁止16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涉及中小学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24起,造成21名学生受伤、2名学生死亡。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为减少涉及学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海口市交警支队联合海口市教育局发出倡议,全市各中小学校严禁16岁以下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对学生家长开展宣传和教育,从源头上杜绝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学,引导学生改变交通出行方式,选择自行车、公交车等方式上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