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专题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闻

02版
要闻

03版
专题
 
标题导航
过目不忘不是梦
普及社科知识,提高人文素养
大美海口 有奖征集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14年12月16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普及社科知识,提高人文素养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之最

  —— 海口学习型社会建设 之十五

  (总第54期)

  法治文化是法律和文化的有机融合,是实施法治不可或缺的文化基础和人文环境。任何法律制度的建立都要受到相应的文化影响,任何法律的实施同样受到相应的文化解读和文化认同。无论是文化还是法治文化都具有潜移默化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我国古代法律制度就是在一系列“最早”和“第一”的法律文化氛围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同时也为当代的法律制度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文化土壤。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笔者采辑了古代的法律制度最早记录的相关内容,以期借古鉴今,并对当代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普及法律知识有所启示。(海石)

  A

  我国最早的外贸法

  元丰三年(1080年),北宋制定过一个《广州市舶条法》,这大概是我国最早的外贸法。此法案将民营的海外贸易规定为两个阶段,分别加以管理。

  第一是海外流通阶段。即商人从上船放洋到回国上岸以前,纯属私人经营阶段。但舶商、船主和船员放洋必须持有市舶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叫作公凭、公证或公验,以便出入境时交验,否则出洋交易即为非法。

  第二是舶船回国货物上岸以后进入境内流通阶段。无论中外商人载来的商品,都必须由当地市舶司按规定“抽解”(征税)和“博买”(征购)。抽解就是以舶来商品的十分之一或十分之二抵冲税金;博买就是官府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大部分舶来商品,编纲运送榷货物,由官方掌管其流通和交易。政府对海外舶来品的主体部分实行禁榷政策,即官府垄断大部分输入商品的运销业务以获取厚利。剩下小部分舶来品才由中外舶商自行销售贩易。在一定程度上,《广州市舶条法》让当时外贸活动有了依据规则,对经济起到了推动作用。

  B

  我国最早的邮政法

  我国第一部邮政法,是曹魏时期的《邮驿令》。

  《邮驿令》是魏文帝(公元220~226年在位)时由大臣陈群等人制定的。可惜的是,这不邮驿法原文已经 失传,只是有些内容可以在《初学记》、《太平御览》等一些后人的辑文中看到。比如《太平御览》有几处引用了这部法令中有关曹操行军用声光通信的内容:“魏武(即曹操)军令:明听鼓音、旗幡。麾前则前,麾后则后”,“闻雷鼓音举白幡绛旗,大小船皆进,不进者斩”(《太平御览》)。鼓音是声,白幡绛旗是色和光,这是古代声光通信的继续。书里还提到了紧急文“插羽”,即插上羽毛,颇类似后来的“鸡毛信”。

  C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行政法典

  我国最早的行政法典,是唐朝时期的《唐六典》。

  《唐六典》全称《大唐六典》,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成书。张说、张九龄、李林甫等先后主持其事。原诏集贤院按周官六典———理典(避高宗李治讳,故改治为理)、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编修,因唐官制与周官不同,乃改以三师、三公、三省、九寺、五监、十二卫等为目,分述职司、官佐、品秩。《唐六典》曾于宋时刊刻,明正德十二年本为现存最古刊本。明清会典均源于此。

  D

  我国最早的敬老法令

  1959年,甘肃武威县出土了一卷西汉竹简,即《王杖诏书令》。《王杖诏书令》规定,对70岁以上的老人,由朝廷授予一种顶端雕有斑鸠形象的特制手杖———“王杖”。持有“王杖”的人,享有各种社会优待。例如:他的社会地位相当于年俸“六百石”的地方小官吏;侮辱或殴打这些老人的官民,都要定为大逆不道的罪名而处以斩首之刑等。同时,对于无亲属的老人、病弱的老人,也都有明确的照顾规定。据考证,这些法律条文是从西汉宣帝到东汉明帝130多年间,几经修改、补充而明确起来的。这是我国最早关于尊敬和抚养老人的法令。

  E

  我国最早的法学会

  中国最早的法学会,是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农历十一月,在北京成立的。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法部侍郎沈家本的操持下,开办了法律学堂。至宣统二年,法律学堂的学员熊煜、王克忠联络汪子健等人,筹建法学会。沈家本极为赞成,并捐资赞助。于是,在同年冬季,法学会宣告成立。法学会成立后,办了两件大事:一是“设立短期法政研究所”;一是“月出杂志一编”。宣统三年(1911年)的春天,短期法政研究所开课。与此同时,编辑《法学会杂志》。1911年的阴历三月《法学发杂志》创刊号出版。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封建统治,由于政治的变革、社会的动荡,迫使法学会的活动中途废止。中华民国成立后第二年,法学会的主持人汪子健,重加整顿,并乞政府资助,使法学会得以恢复活动。在当时还举行了庆祝活动,《法学会杂志》亦复刊。

  F

  我国最早的治安机构

  如今,北京有个叫兵马司的地名即来源于明清时在北京城内设立的兵马司衙门。在没有近代警察之前,中国都城中就有了地方治安机构,那时称兵马司。兵马司,按史料所记始于至元九年(1272年),那时元大都设南北城兵马司2个。到了明清时,北京城内列分中、东、西、南、北五城,设五城兵马司衙门5个。元代兵马司有巡兵千人,主要“掌京城盗贼奸伪拘捕之事”。明代兵马司职权和职责进一步扩大,成为完整的地方治安机构。

  到了清代,兵马司职权又进一步增加,按清《光绪会典事例》记述,说兵马司的“指挥、副指挥、吏目专司京师污缉逃盗、稽察奸宄等事”。同时为了防止进京的地方官“钻营属托”、“交通贿赂”,兵马司还有权“时加污缉”。

  虽然兵马司偶尔也搞一些“掌赈恤之政令”,设立乞丐栖流所、施粥厂等等。其实,只是肥了自己,苦了小民。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设立巡警部,兵马司被撤销。

  G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专职检察官

  据《宋史》记载,王曙能明辨冤屈。他原在益州(今成都)任知州,有士卒深夜报告“其军将乱”,王曙“立辩其伪,斩之”。后来任潞州(今山西长治)知州,“州有杀人者,狱已具”,众皆不疑,“独曙疑之”,重新审理后证明果然是冤案,王曙为此“作《辨狱记》,以戒官吏”。因此,朝廷召王曙为御史中丞兼理检使,“理检置使,自此始”。理检使的职责是对狱讼行使检察权,王曙成了我国最早的检察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晚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闻
   02版:要闻
   03版:专题
   04版:要闻
   05版:民生·互动
   06版:都市·现场
   07版:国内新闻·综合
   08版:今日热读
   09版:尚游周刊
   10版:经济·热点
   11版:国际新闻·综合
   12版:体育新闻·综合
   13版:文娱新闻·综合
   14版:副刊·闲情
   15版:副刊·文化
   16版:海南地产
过目不忘不是梦
普及社科知识,提高人文素养
大美海口 有奖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