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邀请公民旁听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会期一天半。
二、会议地点
市第二办公区11号楼二楼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程
(一)审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二)审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4年海口市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落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用地规划与保护决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困难归侨侨眷生产生活保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六)审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关于召开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九)审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我市实施<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的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人事事项。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市或者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满两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介绍信,于2014年12月22日下午16:00前到市长滨一路市第二办公区9号楼1013室秘书处报名。
报名旁听具体事宜,请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周明慧 咨询电话:68722150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