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行业里,我们常见一种师傅和学徒的工作关系,学徒边学艺边工作,既是学生又是帮手。15岁的葛云旭是刘亮的学徒,可是学艺才不到半年就受了伤,因为索要工伤赔偿将师傅告上了法庭。
□本报记者 林菲 特约记者 符晓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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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学徒工作中受伤
葛云旭是江西人,父亲早故,母亲离乡出走十余年,他是在奶奶的照顾下长大的。与葛云旭同村的刘亮有着一手维修机电的手艺,在海口开了一家商行。2012年春节,刘亮回老家过年,将当时只有15岁的葛云旭带到海口当学徒。
2012年7月27日下午,葛云旭跟随刘亮来到罗峰开的小店。葛云旭在门口移动一台深井泵时,右足趾意外受伤。刘亮和罗峰紧急将葛云旭送院治疗,并支付了22000多元的医药费。葛云旭的伤情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2013年7月,葛云旭以劳动争议纠纷案向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葛云旭和刘亮就是否非法使用童工发生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撤销此案,葛云旭便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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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非法使用童工
葛云旭在一审中提交了一份与刘亮签订的赔偿协议原件,内容确认葛云旭是刘亮的学徒,在工作时因擅自移动一台深井泵时意外受伤,在刘亮一次性支付61000元赔偿后双方不再有争议。协议上由葛云旭的监护人,即奶奶划去了“擅自”二字并签名。葛云旭向法院请求,刘亮支付非法用工赔偿金、误工费、住院营养费等。
龙华法院一审认为,葛云旭是刘亮的学徒,刘亮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葛云旭工作,从而造成葛云旭在工作中受伤,刘亮的行为属非法使用童工。法院判决,刘亮向葛云旭支付一次性赔偿金1201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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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称并未安排工作
师傅刘亮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海口中院。他称,当初他基于同情,受葛云旭奶奶嘱托收他为学徒,带到海口后与自己家人共同生活。在这4个多月时间里,葛云旭只是偶尔帮忙做点家务,自己帮人维修机电设备时,有时也会叫葛云旭在边上看着,顺便告诉他一些机电常识。在事发之前自己还没有教过他维修技术,更谈不上安排工作。有时葛云旭要买点衣服、鞋子等生活用品,自己也会给他三五百元补贴,但完全是对一个小老乡的关照,根本不是发工资。另外,刘亮也解释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是请老家亲戚代为与葛云旭奶奶协商并签订的,他当时已经提出过协议中写工作时受伤是不符合事实的,但对方不同意。
葛云旭的奶奶却否认了刘亮的说法,她辩称,刘亮于2012年2月到自己家中雇请葛云旭到海口的商行当学徒,商定每月工资500元并包吃住。赔偿协议是刘亮在2013年4月3日打印好后寄回到老家亲戚,再转交给自己签订的。
海口中院认为,刘亮在诉讼中认可葛云旭是自己的学徒,在自己的商行里工作,构成非法用工。刘亮否认赔偿协议中葛云旭在工作时受伤,但未提供证据证明。2014年11月13日,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以案说法
学徒不满16岁也算童工
海南海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丽表示,我国法律向来明文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学徒的概念与规定。为防范风险,规范用工,避免使用童工行为的发生,用人单位应完善员工录用登记资料,对年龄、身份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从源头上杜绝使用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