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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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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一对早产双胞胎盼救助》后续
离异妻子不付抚养费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高潮)2013年9月6日,本报报道了儋州男子曾先生的一对早产双胞胎生病,最终只保留住了一名孩子。如今,曾先生再次向本报求助,他和妻子已经离婚,但女方拒不支付孩子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让他很苦恼。

  曾先生称,2013年9月,妻子李女士生下一对早产双胞胎,体重不足2斤,随时有生命危险,家里花光了钱财好不容易救活了一名孩子。但他跟妻子在去年9月离婚了。双方签了离婚协议,约定李女士每月支付孩子300元的生活费,还要支付包括抢救孩子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共7万元。但至今李女士没给过他一分钱。他称,因为孩子先天不足,肺部发育不好,经常发烧、腹泻,出生后经常住院,每次住院费都要五六千元。家里已经借了很多外债,他和母亲一边外出打短工一边照顾孩子,生活过得很艰难,李女士不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更是雪上加霜,他只好跟媒体求助,希望李女士能够承担责任。

  李女士称,自己并不是不管孩子,只是自己没有钱。她上个月还到医院照料过孩子几天。她现在又患上了肺结核,也没有了工作,实在拿不出钱来,等她有钱时一定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兴春表示,曾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李女士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若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李女士仍不履行义务,曾先生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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