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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5日讯(记者高潮)就本报报道的瑞园二期业主质疑小区未验收,遭开发商强行交房一事,住建部门已有了调查结果。15日,经市住建局调查初步认定,瑞园二期开发商违约交房。目前,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已经约谈开发商,责令开发商限期进行整改。
市住建局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开发商至今都没有给他们提供关于小区验收的相关材料。他们调查了解到,该小区目前还未做竣工备案,初步认定开发商海南有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交房,他们已经对开发商进行了约谈,告知对方不符合交房的条件,不能强行交房,开发商要履行合同约定等情况。该负责人称,目前瑞园二期项目未经验收开发商就强行交房,他们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商限期改正,达不到交房条件不能交房,按照法律规定去履行合同。如果开发商拒不整改仍强行交房,他们会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罚。业主对于开发商强行交房的行为可以不予理会,拒绝签字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