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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0日讯(记者林菲 通讯员程玲玲)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原副巡视员王世坤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受贿共计252.6万元人民币,一审获刑13年。
1998年底,时任海南省水产局副局长的王世坤到海南省海洋渔业总公司考察公司班子成员换届工作。该总公司下属的远洋捕捞公司经理周某仁找王世坤帮忙。1999年9月,周某仁晋升为海南省海洋渔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周某仁送给王世坤12万元。
此外,从1999年至2013年,王世坤先后任省水产局副局长、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管理处处长、助理巡视员、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临时党委副书记、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副巡视员,在此期间他还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25人贿赂款,共计252.6万元人民币。
1月19日,海南一中院审理认为,王世坤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该案宣判后,王世坤表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