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0日讯(记者蔡康)红城湖路延长线车少人少限速50公里,凤翔路东段车多有学校却限速70公里,这样的道路限速标志遭到市民的质疑。20日上午,针对本报的报道,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复。
据海口市交巡警支队道路设施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3年以来,我市新建改建道路建设皆由市政府指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城建集团等单位作为城市道路建设代建业主单位负责承建,再由代建业主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分别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交通设施及市政设施等道路配套设施建设,最后再分别移交相关主管单位接管。
红城湖路延长线虽已建成,但目前正处于功能性通车阶段,该道路目前限速是设计单位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等关于“主干路设计速度40-60km/h”的规定设计,配套的交通标志牌是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建设,以上两条道路都未通过验收及移交接管。
在红城湖路延长线验收移交接管后,针对市民所反映的问题,交警部门将结合道路事故率及交通秩序等实际情况再考虑管理速度的调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