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红线划定、城市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有了保障、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提请审议……201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为导向,以确实管用为原则,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针对亟需解决问题立法,为促进海口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共审议5件法规案,做出了1件法规性决定。
□通讯员王振华 本报记者吴跃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增绿”、“护蓝”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而且事关全市人民群众福祉,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重点之一。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着力于呵护海口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抓好生态环境立法,谱写“增绿”和“护蓝”两个篇章,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最大程度普惠全市人民群众。
东寨港红树林是海南热带绿色生态的一个重要标志,不仅受到中央和省市委领导重视,同时也深受人民群众关注。为保护好红树林,去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调整立法计划,提前参与,作出了《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决定》划定了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红线,把红树林保护和控制面积从原来的5万多亩扩大到了12万多亩,并完善了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市政府根据《决定》要求,迅速完成了划界立碑和公示工作,开展了海域监管、分区管理和规划编制工作,签订退塘协议面积2356亩,发放退塘还林补偿款4546.33万元。现在的东寨港红树林,水更清了,鸟更多了,环境更美了。
面对海口机动车保有量日益增多,尾气排放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了《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修订工作,拟增设环保标志,增加分阶段淘汰黄标车制度,并将对排气检测单位责任进一步明确。通过系列的制度设置,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呵护海口蓝天白云。
立法规范城市管理
立足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定位,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立法,努力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法治化水平。一年来,无论是法规的制定还是完善,始终紧密结合实际,体现出海口城市特色。
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受到市委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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