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5日讯(记者林菲 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由于没有钱花,男子谢某便手持两把菜刀来到已经打烊的铺面索要钱花,不想抢了300元却要付出10年的刑期代价。
2014年3月31日4时许,现年28岁的儋州男子谢某因没钱花,便想到海口盐灶路45号黄某租赁经营并居住的铺面找黄某要点钱花。随后,谢某手持两把菜刀来到该铺面,此时铺面已打烊,他一边用菜刀砍砸铺面的门窗,一边开口向黄某夫妇索要1000元。正在睡觉的黄某、陈某珊夫妇惊醒,陈某珊说没有那么多钱,黄某要求谢某有事慢慢说,并把门打开,谢某随即持刀砍向黄某并冲入铺面,但被黄某夺下刀丢向门外。陈某珊因为害怕便把随身带着的300元放到屋内的麻将桌上,谢某拿钱后走出铺面到对面的摊点买烟,后被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
龙华区法院认为谢某行为属入户抢劫,以抢劫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千元。